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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思想mastery of music.

音樂如何表達思想?

我們如何理解它所表達的?

音樂思想有何意義?

與風格有何關係?

To think in music

  當貝多芬的第五號交響曲響起時,為何人們可以體會是命運的叩門聲?舒伯特藝術歌曲<魔王>的鋼琴伴奏三連音響起時,人們可以體會是在黑夜達達急促的馬蹄聲?為何聽眾可以在抽象的音樂中,體會作曲家所試圖表達的?音樂可以是抽象無形的,在時間軸往前推進而不留下腳印,除了靠樂譜所記抽象的音樂符號,和拜現今錄音技術所賜,音樂要如何以「聽到(hearing)」的方式停留在聽者之中?當作曲家試著在音樂裡表達,無論抽象或具體,是靠什麼達成的?
  我嘗試把音樂邏輯比喻為說話般。因為音樂有邏輯,所以我們能夠瞭解音樂的內容;因為音樂有邏輯我們有所謂的音樂語言。


  風格本身就是音樂原則,更進一步說-美的原形,真理的美-,本身達成的過程。而我本身非常同意「風格是思想的終極道德觀」這句話,因為我認為道德觀就包括在人生意義的指涉,或更大的範疇-對這世界宇宙的定義-之內。
  而我們對風格的追求,正如同我們對美的追求。


  當我們談論到,不應區分樂理的科目;也許我們也應該思考,當談論到「藝術」,是否也不應該區分藝術的項目?我認為在專業技巧上的考慮上,區分藝術類別是有必要的,但我們不能否認藝術本是一體的,是人們根據「美」的觀念發展出來的,而形式是附加而上的。千真萬確的我們可以說,任何一種藝術都是對美的追求。
  而對美的追求,對我來說是身為藝術家的課題,是我們的天賦,更是一種義務。
  藝術家對美的追求,哲學家對人生意義的追求,科學家對大自然萬事萬物的真相追求,數學家對數學等號兩邊的平衡追求…等等,核心在於,無論是真、善、美的追求,都是對「真理」的追求。現今人類的歷史上,或許還沒有人能夠追尋到最終真理,但重點就是在於「尋找意義的過程」。
  林懷民曾說過:「面對藝術,我們要有即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的勇氣。」粉身碎骨後,我們可以追尋到最終答案嗎?也許可以,也許不。我也不曾期待自己會是找到最終真理的人,但對這真理的熱愛就是一種全然的、沒有疑慮的追求。可以說這是身為一個藝術家的自覺,也可以說這是當我們感受到藝術之美後,被驅使、被賦予的一種義務。

  學習樂理幫助我們瞭解音樂,可以當做一種人文的訓練,但如果我們沒有人文的價值觀,不借助這些輔助了解音樂的內容、深度、價值所在,這些輔助永遠都只能停留在「工具」階段:就像一個百分之百精準的演奏者,音樂卻不帶一絲情感表達在內,只會像個千篇一律的音樂演奏機器。
  但缺乏技巧,我們也會被因此條件束縛而無法適當表達清楚。沒有樂理的訓練,沒有這些工具,我們也很難去瞭解音樂蘊含的內容、深度、價值內容;作曲家也難以表達。
  技巧與表達之間,有著微妙的平衡關係,不是對立(contrasting)的,而是互相擁有相對性(having relativity)的。任何藝術家都應兼具兩者-技巧與表達的合一-,以免有情溢乎辭或辭溢乎情的窘境發生。


技巧與表達的合一,風格本身,

聽力的重要

技巧本身的價值
  我不否認技巧(如:樂理,考古學)有其本身的價值。因為他們本身就是一種形式美的呈現,或者應該說也是人對於真理追求過程的呈現。
  而當我們面對音樂本身,正如同我們面對巴哈的Chorale一樣,去掉樂理面向的分析,去掉歷史(巴洛克)風格,去掉巴哈個人手法,回歸到音樂本身,我們聽到的音樂本身,我相信正是巴哈追求音樂最原型的美的過程的呈現。
  

  就如同原文本最後所說的,理論是死的;紙上的記的音樂符號是死的,耳所聽到音樂才是活的;真正從音樂得來的體悟與感動才是真的。很多從文字、語言或其他方式無法溝通的,也許當我們都可以在音樂裡互相溝通、明白瞭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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